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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华师范大学2021年4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中公教育 | 发布时间:2021-05-05 17:01:09 |  访问:1759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经四川省教育厅备案,我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6名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下简称省人社厅)官网[http://rst.sc.gov.cn/,下同]“人事考试”专栏、省教育厅官网[http://edu.sc.gov.cn/,下同]和西华师范大学官网[https://www.cwnu.edu.cn/,下同]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单位地址主要职能
西华师范大学事业单位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师大路1号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合作。
西华师范大学是四川省属重点大学。学校创建于1946年,发轫于抗日战争时期的国立东北大学。抗战初期,东北大学内迁至四川省三台县办学。抗战胜利后,东北大学迁回沈阳,在川北有识之士倡议及川北三十六县十盐场支持下,依托东北大学的川籍师生在三台原校址创建了私立川北农工学院。1949年私立川北农工学院与著名墨学专家伍非百先生创立的西山书院共同组建私立川北大学。1950年学校迁至南充市,与川北文学院合并组建公立川北大学。1952年学校合并川东教育学院(原乡村建设学院)、四川大学和华西大学等高校部分专业组建四川师范学院。1956年学校一分为二,留在南充的部分更名为南充师范专科学校,1958年升格为南充师范学院,1989年恢复“四川师范学院”校名,2003年更名为西华师范大学,积淀形成了“勤奋、求实、敬业、创新”的校训。(详见西华师范大学官网)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不受普通高等教育限制),并完全符合《西华师范大学2021年4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考核确认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21年8月1日及之后毕业的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报名时已在本单位工作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要求和“专业条件要求”分别相符。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招聘岗位、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为36名。具体岗位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缴费、公布岗位调减及退费

本次公开招聘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西华师范大学公招报名系统(以下简称“公招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s://rscg.cwnu.edu.cn/,报名时间为2021年3月30日9:00至4月2日17:00。考生在非报名时间填报的信息一律无效,责任由考生自负。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须知。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次公招中限报一个岗位。

考生在报名前对本公告内容有不清楚的,可拨打本公告后所列“政策和考务咨询电话”向招聘单位进行咨询。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西华师范大学复核和报送省教育厅前我单位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考试日程,调整情况将提前在本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站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西华师范大学2021年4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以便招聘单位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但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3.上传相片。报考者在填报相关信息时,按网站提示上传近期免冠证件照、毕业证、学位证、党员证明等相片。西华师范大学根据报考者所传相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查,原则上在报名结束后4日内反馈审查意见。上传相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

4.打印报考信息表。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须及时登录公招报名系统,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2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二)缴费

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缴纳笔试费50元,于2021年3月30日9:00至4月2日17:00期间登录缴费网站按缴费系统提示缴费(缴费网址:http://wxsf.cwnu.edu.cn/xysf/publish/)或关注“西华师范大学计财处”微信公众号进行缴费。

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岗位调整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结合西华师范大学实际,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2:1。

招聘岗位的有效报考人数(以通过资格审查的缴费人数为准)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西华师范大学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西华师范大学在2021年4月9日前在西华师范大学官网上向社会公布。取消岗位中报考者所缴笔试费用,由报考者于2021年5月1日前联系西华师范大学办理退费。

(四)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于4月14日至4月16日登录公招报名系统网站打印本人《笔试准考证》。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 + 面试成绩×60%

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笔试均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

2.笔试范围。辅导员岗位笔试范围主要包括与辅导员工作相关的党建与共青团工作、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学生素质教育、学风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就业指导、学生日常管理、突发应急事件处理、时事政治等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方面的内容。

专任教师岗位笔试范围主要为要求专业的相关内容。

3.笔试时间及地点。定于2021年4月17日在西华师范大学华凤校区举行(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4.笔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笔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于2021年4月18日24:00前在西华师范大学官网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录查询。对笔试总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2021年4月19日17︰00前联系西华师范大学人事处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

5.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加分;“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及“特岗教师”等基层项目人员按《关于“十三五”期间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16〕34号)和《关于做好2018年“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8〕16号)规定加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必于2021年4月15日17:00前在工作时间将以下材料交西华师范大学人事处(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师大路1号西华师范大学办公楼313室,联系电话

0817-2568025),以便审查。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优秀义务兵证》《优秀学员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西华师范大学按公告和有关政策规定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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