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高校“三支队伍”建设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我省《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山西国际商务职业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三支队伍”工作人员2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山西国际商务职业学院为副厅级建制,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专科层次的高等职业学校。学院由山西省人民政府领导,省商务厅管理,教学工作接受省教育厅的检查和指导。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
(六)硕士研究生(本科学历须为全日制)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3年11 月30日至2001年11月29 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本科学历须为全日制)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8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三、招聘岗位
山西国际商务职业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三支队伍”工作人员25名,招聘岗位及所需的具体条件详见《山西国际商务职业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三支队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的要求为准。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
2019年12月7日至12 月9 日9:00-12:00,14:30-16:30。
3.报名地点
山西国际商务职业学院(太原市小店区龙堡街14号)行知楼学院人事处。
4.报名提交材料
(1)《山西国际商务职业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三支队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登记表》)两份,《登记表》可从公告附件中下载,按要求,如实填写。
(2)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红底免冠照3张。
(3)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 已毕业的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初次就业的海外院校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供在校证明、在校成绩合格证明。同时须在2019年7月至2020年2月期间取得学位证书,并于2020年4月30日前取得留学回国证明和国家教育部的学历学位认证。
(5) 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6) 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须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7) 基层党组织出具的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并填写诚信承诺,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其中应聘人员《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并写明所学具体专业。)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5.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山西国际商务职业学院负责。公开招聘工作
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对应聘者的招聘条件逐项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要责任明确到人,严格执行二次审核办法和审查签字记录制度。
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聘条件,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相应专家进行认定。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
对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学院将通过学院网站公布,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6.开考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