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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第二师范学院2023年招聘40名人员

今日招聘官方招聘信息 今日招聘官方 2023-06-01 21:13:35 人阅读

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规定或双方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基层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但未满最低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进入拟录(聘)用公示环节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如“45周岁以下”,指未满45周岁,在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若退役军人报考,年龄要求则按简章规定放宽3周岁。特别优秀人才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后,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

报考人员凭借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进行报考。2023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在国(境)外高校获得学历(学位)人员,须在2023年12月31日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专业资格审查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学科(专业)目录(附件5、6)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7)进行专业资格审核。考生所学专业符合其中一个专业目录即可。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四)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45周岁以下,均含45周岁;3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3年;职员9级以上或以下,均含职员9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核招聘进行网上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在2023年12月31日17点以前投递个人简历、《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电子邮件请以“姓名+**大学+**专业+最高学历+职称+应聘岗位”命名,附件控制在5M以内)至用人部门指定邮箱(详见附件1)。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附件内容,按照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上传电子材料(含照片)并做好报名关键信息记录。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用人部门根据报考人员投递的报名资料,对照岗位报考要求进行资格初审。凡符合报考条件者,用人部门将以电子邮件或电话的方式予以回复确认,并通知参加复审相关事宜。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且不再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考核前开展,针对拟进入考核环节人员开展。进入考核环节人员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持资格复审材料接受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提供材料详见附件2。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考核;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考核者,取消考核资格。

应聘人员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须在资格复审时向我单位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未按规定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

对报考条件的资格审查贯穿公招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或聘用资格。

考核

考核包括面试和心理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方式由学校各用人部门通知。各岗位具体考核方式详见附件1.

(一)面试。

面试分为综合面试和专业面试,综合面试采取面谈、结构化面试方式开展,专业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开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综合面试、专业面试分值均为100分,时间不低于15分钟。

组织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

(二)心理测试。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心理素质、心理健康等综合情况。心理测试无分值,以结果是否异常来判断合格与否,测试结果不纳入考核总成绩,但作为是否录用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总成绩计算。

A类岗位:考核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B类岗位:考核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50%+专业面试成绩×50%。

考核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确定体检人选。成绩未达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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